电子文件迅猛普及与广泛运用,使得电子文件及管理立法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日前,国家电子文件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柴德荣一行3人来我院,就电子文件立法若干问题进行调研,与信息资源管理系主任傅荣校教授、浙江省档案局原副局(馆)长韩李敏研究员、章燕华副教授等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
柴德荣副主任介绍了电子文件立法前期开展的一些工作,并希望就国家电子文件立法的目的、原则、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法律主体关系、电子文件管理中的矛盾等问题倾听专家意见。傅荣校教授认为,信息环境中电子文件管理的诸多要素关联度增强,形成了一个专门领域,国家电子文件立法时机已经成熟,立法对象本身已经独立形成体系;电子文件作为一种政务、经济、社会活动的记忆与管理工具,其管理要跟国家经济发展、国家治理、法治、放管服、互联网+等结合起来走向法治化。同时,电子文件立法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电子文件法律效力的形成要件,引导国家司法实践中的概念统一;另外,对于电子文件立法也解决原来2009年中央两办《国家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中办国办厅字【2009】39号)位级太低、内容过窄等问题。韩李敏研究员介绍了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数据的电子化运行与归档管理情况,认为电子文件立法很有必要,能够解决原来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只针对党政机关的电子公文,整体覆盖面不够,也存在着实际工作执行、考核与问责不力的问题,同时强调对于电子文件立法,要解决好电子文件的全程管理、归档要求和电子文件物理结构的问题。在座谈会上,章燕华副教授认为电子文件立法应该解决电子文件管理中的焦点、痛点、法律覆盖不完整等问题,立法核心要放在证据效力确立、数字转型等方面。
据了解,浙江大学是国家电联办就电子文件立法问题调研的第一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