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柏乃:欺骗行为的脑电信号及调控机制

发布者:苏超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次数:443

2018511日中午12点,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系范柏乃教授在蒙民伟楼246室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欺骗行为的脑电信号及调控机制”的学术讲座。

范柏乃老师首先介绍了公共管理研究从P途径发展到B途径再发展到当前N途径的重要性,其次介绍了本次讲座的核心主题,重点探讨欺骗行为有哪些脑电信号及表现形式,这些反应由哪些大脑区域进行控制。这种从神经生理的角度出发对公共管理进行的研究在很早之前就有了,此次讲座,范柏乃老师带来了团队部分已有成果与大家进行交流和讨论。

在过去的四十年间,中国经济有着飞速的增长,但是同时,也有很多成长的烦恼,比如欺诈、信用缺失、烂账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据估计,因诚信缺失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6000亿,因此,明确欺骗行为的表现,找到合理的控制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以往的研究已经对欺骗行为的概念做了清晰定义,欺骗行为即培养他人的错误信念(false beliefs),以使他人产生错误或进入误区的行为;发现欺骗行为的方式从最初观测血压和脉搏的变化,演变到通过探测P300的脑电信号进行侦查。通过这些侦查手段,过去的研究通过实验,发现并将影响欺骗行为的因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内部因素,包括主体的态度、动机和自我效能感,一类是外部因素,包括同伴的影响、奖惩机制和审查机制。这些实验范式往往分为模拟犯罪、自传式实验和及时反馈三种,此次讲座的研究范式便是基于其中的及时反馈范式。

柏乃老师随后介绍了研究的实验设计,即设置一个情景,在这个情景中,被试主体渴望达成目标,但是又缺乏相应的实力,这个情景可以抽象成一个简易赌博实验,被试主体根据庄家与自己的点数相对大小选择是否实施欺骗行为,并通过观测在实施欺骗行为后,被试主体面临不同侦查力度时的P300脑电信号变化,揭示欺骗行为的表现。对宁波大学8位男生8位女生共计16位被试主体的实验,表明了,如果被试主体实施欺骗行为后,同时遇到高侦查力度,会产生N2P2电波,这是因为N2电波与认知有关,P2电波与情绪有关,被试主体实施欺骗行为后期望侦查力度较低以避免惩罚,但是高侦查力度的出现,使得被试主体出现认知冲突和情绪冲突。同时,在高侦查力度的情况下,被试主体脑电波具有统计意义上显著的更长反应时和更大波幅。此外,对于P2-N2联合波的统计分析表明,这二者是显著正相关的。

范柏乃老师紧接着介绍了相应的调控机制。以往的fMRI研究表明不诚实个体在做出不诚实反馈时其前额叶与控制相关的脑区血氧含量上升。因此,通过设置类似的目标高于能力所达的情景实验,并刺激左侧背外侧前额叶皮质,实验者可以实现对被试主体欺骗行为的调控,并揭示其中的调控机制。相应的实验结果表明,当被试主体不接受电刺激时,面对高额报酬时,三分之二的主体采取了欺骗行为,面对较少报酬时,三分之一的主体采取了欺骗行为;而当被试主体接受左侧阳极电刺激时,这两个比例分别下降到三分之一和十分之一;当被试主体接受右侧阳极电刺激时,这两个比例则下降到十分之四和五分之一。对以上结果的方差分析表明,刺激和报酬的高低都对欺骗行为的出现有着明显的影响。另一方面,不同情况下的反应时和波幅并没有受到报酬高低的影响,但是与刺激的有无有明显的关系。因此欺骗行为的电刺激调控机制得以揭示。最后,结合以上实验结论,范柏乃老师提出了对未来研究的展望,即通过神经科学研究包括集体腐败行为的传播机理、入党宣誓的作用机理、公众感知国家形象的神经机制等问题。

在讨论环节,陈丽君老师对此次讲座做了一个总结,相较于行为研究关注行为表现的不同,神经机制研究主要关注行为发生时脑区电波的变化,其意义在于揭示了大脑不同脑区的功能定位,帮助我们了解诸如欺骗行为等的神经生理基础,有助于开发针对其神经基础着手的欺骗行为干预手段;其次,这类实验可以继续深入挖掘侦查力度对于欺骗行为影响的程度和机理,同时结合行为实验研究的结果进行交叉验证,以更清晰地了解欺骗行为调控手段背后认知和情绪的作用大小。郭夏娟老师对这一机制中的性别差异提出了疑问,但是由于样本量的限制,范柏乃老师认为实验并不能给出可靠的结论,但是这可以是未来的研究方向。胡税根老师则对实验的道德审查和救济机制提出了疑问,许法根老师建议可以之后的研究可以同时考察诚信行为的调控机制,针对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范老师逐一进行了回应。至此,本场讲座也走向了尾声,圆满落下了帷幕。


(行政管理研究所 彭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