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效应研究”开题论证会成功举行

发布者:苏超发布时间:2019-03-30浏览次数:569



 2019329日,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效应研究”开题论证会在浙江大学举行。会议由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铭教授主持。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秘书长谢利根出席开题论证会并致辞。他对郁建兴教授“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效应研究”重大项目的立项表示祝贺,并对莅临开题论证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诚挚欢迎和衷心感谢。他高度赞赏郁建兴教授近20年来在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领域的坚持和高质量产出,并认为该项目对于推进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社会组织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谢利根指出,该项目的公共政策效应评估角度也是学术研究的重要取向,可为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身成长提供政策指导。

课题组首席专家郁建兴教授从“研究背景及选题价值”、“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总体框架与研究思路”、“重点难点与创新”、“总体进度安排与课题组成员分工”和“项目预期成果”等六大方面,汇报了项目的整体设计与执行规划。郁建兴教授强调,希望通过该项目研究,实质性地推动我国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领域研究,既产出成果,又产出人才,要在理论和政策两大方面取得突破。

子课题负责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沈永东、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周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剑银,以及课题组成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滕红燕分别对相关子课题的主要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进展进行了汇报。

沈永东研究员作了题为“政府资助影响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汇报。他指出,对于政府资助社会组织,既有研究多聚焦于政府资助提升社会组织供给公共服务效率与质量的服务性目标,而对政府资助如何影响社会组织发展的事业性目标关注甚少。相应的,该子课题考察政府如何通过资金支持来影响社会组织发展,进而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目前,该子课题已完成三项阶段性成果:政府资助与社会组织筹资能力;政府资助与社会组织服务倡导功能;政府资助类型与社会组织筹资。今后将深化政府资助影响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不同模式、不同效应研究。


周俊教授作了题为“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对政府自身的影响研究”的汇报。她指出,该子课题主要探究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对政府自身产生了哪些直接和间接、正面和负面影响,并主张通过概念体系的建立,从政府职能、结构、流程、效率等方面进行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效应评价。目前,该子课题已经收集了嘉兴市和上海市十余家案例访谈和近50家问卷调查数据,并基本完成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对政府的影响、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政府的关系及其对政府的影响两项研究。下一步研究工作将围绕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公共服务购买性支出展开。


马剑银副教授作了题为“政府培育社会组织的社会效应”的汇报。他从该子课题的基本内容、研究方法和疑难问题等三方面进行了阐释。他指出,“社会效应”中的“社会”是一个需要重新界定的概念,它既是作为社会基本存在形式的社会秩序、社会基本动力机制的社会活力、社会基本存在内容的社会资本,又是作为社会基本价值目标的“美好社会”。因而,在研究方法方面也应该更加细致、科学。该子课题接下来将从中国语境中的“社会”入手,从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组织类型化对“社会效应”的不同展现、社会活力的内涵、社会秩序的保障机制、社会资本的理论及中国化美好社会的界定等方面开展研究。


滕红燕博士生作了题为“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政社关系效应研究”的汇报。她基于政府与支持型组织关系的视角认为,当前政府与支持型组织的关系不利于培育政策的实施,为了更好地执行培育政策,应构建新型的政府与支持型组织关系。她还指出,当前研究忽视了组织间不对称权力结构和赋权特征的视角,并缺少支持型组织与政府不同关系对政策执行效果的比较研究、作用机制分析,相应的,该子课题将从揭示政府与支持型组织关系类型的多样性出发,比较不同关系类型的政策效应并分析其作用机制,以及从政策关键执行者之间的权力结构特征的视角,研究组织间关系对政策执行效应和合作治理绩效的影响。

在首席专家和课题组成员汇报后,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名教授、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马庆钰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徐家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培峰教授和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褚松燕教授组成的开题论证会专家组进行提问和讨论。

刘培峰教授指出,该项目需要澄清社会组织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尤其是社会组织把人从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之后对社会融入和发展的作用。他建议课题组将这条线索加进去,并对社会组织进行类型化分析,把研究做得更加细致。同时,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是一个动态研究,如何考虑多元化的因素也是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他还特别强调,该课题组要有理论抱负,明确该课题的理论贡献是什么。

徐家良教授指出,该项目书非常全面,但是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有所取舍。他认为,“效应”的内涵需要更清晰的界定和讨论,评价的指标体系也需要定量的要素,但是要警惕定量的东西是不是实际地在发挥作用,所以他进一步提出,数据的采集一定要更加严谨,分析单位选取不能过大,建议课题组以街道层面或县级层面为分析单位。

褚松燕教授指出,在政府效应方面,“政府自身”具体指什么需要明确,在经济效应方面,如就业可能归属民生领域而不是社会组织领域,这些要素在效应评价时需要平衡好。她还提到,子课题之间有一定的交叉,对社会组织自身的影响能否一定带来社会效应的变化等问题需要深入探究。同时,与以往研究国家与社会的多元主义理论、法团主义理论等相比,该项目应基于中国经验提出新的理论。

马庆钰教授希望课题组坚持科学理性,把政社关系、政府的相关问题解释清楚,对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分析和认知,提出符合科学理性的解读和与社会进步相匹配的观点。他还建议,课题组要进行培育发展前后的实证分析,对政府购买服务前后政府支出规模、党政机关人员等做应然与实然的比较。

王名教授指出,对于“效应”这一科学的概念,课题组要进行模型化,运用科学的方法、工具进行定量实证并呈现过程和结果。他强调,课题组要有理论抱负并贯穿于课题研究始终,在厘清现有概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建构。课题研究需要集中在一个比较中心的命题上,不能过于发散,每个子课题也要有自己的主线。他还提出,浙江作为社会组织研究的最好土壤,有着天然的优势,课题组要多做扎根研究,并且希望课题组能够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进来,促进人才培养。

专家组成员发言后,课题组成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诗宗教授、苗青教授和浙江理工大学刘国翰副教授分别进行了回应。郁建兴教授做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