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翔、郁建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公共治理机制:信息、决策与执行

发布者:苏超发布时间:2020-02-18浏览次数:3915

本文来源和首发日期:《治理研究》,2020年2月18日。

原编者按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由武汉市爆发,迅即席卷全国,影响全球,世界卫生组织将这场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正在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赢得了来自国内外的高度肯定和赞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要研究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们需要在源头治理、应急管理、决策执行、资源配置、科技支撑、社会动员、上下协同等多个维度来观察这场疫情对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的挑战,总结经验教训,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并做到吃一堑长一智,避免同类事件的继续发生。

基于对上述问题的关怀,我们在疫情发生后就立即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主题研讨。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中,无疑包括加强有效药品和疫苗研发,注重科研攻关与临床、防控实践相结合。同时,它无疑也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研究,通过还原事件的公共治理过程,增进公共管理和社会科学知识,为以后的公共治理改革与创新提供经验与教训。考虑到当前防控疫情工作远未结束,这些研究成果还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这一主题研讨中,彭宗超团队构建了疫情、医情、政情、民情和媒情为主的“五情”信息分析框架,通过网络大数据分析疫情早期和前期防控过程中“五情”的演化、互动与走势;齐晔团队以对疫情的科学研究体系为研究对象,考辨了疫情早期的科学研究对于政府决策的影响;顾昕聚焦疫情的早期预警,提出政府与社会需要互动协同,行政机制与社群机制需要互补嵌入;高翔、郁建兴考察了疫情防控中的三大公共治理机制:信息、决策与执行,指出当地政府公共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表现在传统行政体系的能力不足,更表现在对公共治理新场景的不适应;刘鹏从这场疫情应对中概括了中国风险决策机制的六大特征,提出建立科学与价值的制度化协商合作机制;和经纬团队用新鲜的一手数据展示大学生群体在疫情中的心理认知和行为响应,并对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和高校学生管理提出了诸多建议;吴息凤团队揭示出这场疫情所凸显的公共卫生学科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中提出了改进之道。

本期七篇主题研讨论文汇聚了诸多知名学者,可谓“七剑下天山”。我们深知,疫情还在肆虐,开展科学研究的资讯还不够充分,疫情治理研究也需要更多学科科学家进行联合攻关。但今事已急,我们把这一期主题研讨当作一个开端,以体现我们的责任和担当!

摘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一起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公共管理者可以通过建立完善公共治理机制实现对疫情的预测、控制和干预。在中国,地方政府是构建和运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治理机制的关键主体,它们需要在应对疫情时综合协调包含行政体系、医疗机构、供应商、志愿者和社区居民等在内的多元主体关系。在涉及多元主体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治理机制中,政府需要承担元治理角色,核心责任是为多元主体的有效互动提供规则、建立秩序、促成集体行动。湖北省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案例表明,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采用了行政主导方式来应对治理难题,而且行政体系的治理能力较为有限,影响了疫情防控效果。如何完善地方政府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的治理机制? 在信息机制方面,地方政府应建立更加多元、透明的信息渠道,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反应敏锐度;通过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化数据开放,更好协调多元主体的自主治理。在决策机制方面,地方政府应完善更加全面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明确行政部门和志愿部门、社区等职责,提高应急决策水平。在执行机制方面,地方政府既要加强行政体系内部的资源调配能力,又要提高与市场主体、志愿部门的合作能力,确保应急措施有效。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治理;信息;决策;执行

本文来源和首发日期:《治理研究》2020年2月18日。

作者简介:高翔,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主任;郁建兴(通信作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长,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