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创新是为了更好治理

发布者:苏超发布时间:2020-02-19浏览次数:783

文章来源:2020年2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专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制度创新,核心是人,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创新不是目的,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治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各地都面临着复工复产问题,平衡抗疫情,抓生产的关系,必须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入手,才能确保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打赢经济发展的总体战。

记者:您认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坚持哪些原则?

郁建兴:基层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不同,国家治理强调人人均等享有的公共物品,以及地方治理、区域治理之间的协调,这决定了国家治理主要致力于提供统一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兼顾国家治理的统一性,但更重要的是强调地方性,必须在特定社会背景下因地制宜地探索治理模式,这决定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首要原则是因地制宜

另外,基层创新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众诉求为导向的原则,并以此作为内生动力。在解决民众诉求的过程中体现政绩,可以有效激发民众参与,提升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地方政府要改变激励机制,奖励基层创新者,更奖励治理有效者,以此才能激励基层以创新手段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记者: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检验着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如何通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来达到这一目的?

郁建兴:212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加强防控工作。以这次会议为标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抗疫情、保运行两手抓的新阶段。会议指出,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要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风险等级,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达到这一目的。

首先,赋予基层更大的自主权。能不能放松管控,多大程度可以放松管控?县区、镇街的干部最有发言权。省或设区市政府可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确认县级政府制定并实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具体方案的主体责任;推动各县级政府因地制宜制定两手抓方案,并报设区市政府备案。

其次,省或设区市政府可会同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专家、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等,讨论制定科学、稳妥的企业复工条件指引,进而协助基层政府以监管代替审批,规范企业对标复工,从而改变各地用于审批企业复工的指引性条件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的现状。

再次,除了授权和指导,也要为基层政府的行为划边界、设底线。面对多地存在的众多法律风险点,司法部门可考虑专门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依法行政指导意见,严格敦促各地在疫情防控中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守程序正当、执法有权、治理有据的底线。

记者: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在依靠党委和政府的同时,如何发挥多方面的作用?

郁建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这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基本原则。当前,为了推进复工复产,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很多惠企政策,这些政策的最终落实都要靠人。但现实情况是,基层大多已经超负荷运转。这个时候,就需要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各方主体的资源和禀赋优势,群策群力,共渡难关。

具体来说,可以充分调动人大、政协的力量。人大、政协机关的领导干部大多有党委、政府相应业务部门的工作经验,有些甚至是特定领域的专业干部,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可以由党委牵头,组成两手抓专项工作组,根据业务类型设置多个专业小组,由分管副职或在特定领域具有权威性和领导力的其他干部,担任小组组长,根据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经验和动员能力,分配到不同的小组。前期通过远程在线办公等方式参与政策讨论、任务分配、需求对接等工作;待疫情进入相对稳定期,各小组深入各业务对象一线,监督落实政策。

同时,还应该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动员行业协会、商会等,协助搜集市场主体的信息和其他诉求,承担政策需求汇总和上报工作,从而让社会力量在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更多地发挥作用。(记者 李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