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第二批面向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杜锦佩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97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我院制定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修订版),现开放2020年度第二批就业奖励申报申请。


申报条件:

1.截至2020年111日半年内(即202033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

2.就业单位为重点单位、西部基层单位。

3.其余申报要求参见《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修订版)》

http://www.spa.zju.edu.cn/spaoffice/2019/0930/c14511a1696380/page.htm



有关说明:

1、“重点单位就业”是指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任职,国防军工单位就业及录取定向选调生或中央部委公务员。“基层单位”是指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艰苦行业第一线以及三支一扶、到村任职、参军入伍等。

2、各类定向、委培毕业生及有违约记录的毕业生均不能参评;

3、奖励类别不可累加,奖励金额按最高单项发放;

4、所有奖项如评奖后发现或出现不符合获奖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并退回有关奖励;

5、获奖者不去单位报到工作或向学校提出改派要求的,将取消并退回有关奖励;

 6、本办法自2019届夏季毕业生开始实施,由公共管理学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申报评选程序:

1、由于疫情影响,本次申报线上进行。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请将

1)电子版申请表(导师意见可电子签)

2)已签约三方协议扫描件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学位证书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spajiuye@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就业奖励申报】学生姓名。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学院将进行查证。

2、请申报人同时填写下列表单:http://spaspaspa.mikecrm.com/qIX7sFh,便于后期信息汇总。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1031日,逾期申报视为放弃。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01021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面向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奖励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