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建兴 :发挥政府在数字化改革中的关键作用

发布者:郎明紫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851

文来源于《法治日报》,2021年3月3日。

当前,数字化已是全球发展的最强驱动力之一。在今年浙江等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数字化改革”“一体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成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数字化发展已经历了从“互联网+政务服务”到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改革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2015年国务院提出的“互联网+”为标志,无论是浙江省率先启动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还是江苏省提出的“不见面审批”、湖北省武汉市提出的“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三办”改革,抑或上海探索的“一网通办”等,这些改革的共同特征就是以数字技术作为工具,通过业务数据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更高效率的服务供给。

数字技术推动的治理变革有其内在规律和逻辑,业务数据化的推进为数据业务化奠定了基础。广东、浙江等“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先行省份都注意到了这一趋势,并率先启动了政府数字化转型,致力于用好数字技术,使其成为推动政府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变革的关键驱动力。以浙江省为例,在这一时期,浙江省初步实现从业务驱动、主体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构建了以“浙政钉”“浙里办”为载体的数字治理界面,初步展现了数据驱动的现代治理新形态。在这一时期,数字技术已经不再只是工具,也成为了政府组织运行的机制,降低了政府的组织成本,提升了运行的协同性。

进入数字时代,数字技术不仅能够推动政府组织形态的重塑,也推动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转型。在数字化改革中,政府本身既是核心主体和对象,也是引领数字技术重塑经济社会运行方式的关键行动者。就数字经济而言,企业固然可以直接引入数字技术来降低信息成本,提升要素资源配置效率,但由市场主体推动整体经济结构和运行的数字化转型,如同在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情景下追求创新,是一种赔本买卖。所以,在基础规则和平台建设中,政府不能缺位。当然,政府主导并不是说政府包办,多元主体参与显得更为重要,在这里,政府不能越位。

就数字社会而言,政府的数字化改革必然撬动作为共治方的社会进行相应地转型,政府需要扮演数字化改革中的元治理者角色,通过政策引导和能力支持,推动数字社会建设,包括数字时代社会运行基本规则的调整、社会主体间关系模式的转型、社会主体数字基础能力的提升、社会空间与数字空间的嵌入协调等。这些转型,反过来也要求政府结构和运行机制作出适应性调整,诱导市场结构和规则的变迁,形成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新格局。它们之间能否跳出内卷的风险,政府是关键变量。在这个意义上,数字技术已经不只是一种工具或机制,其本身或将成为数字时代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的底色。

春江水暖鸭先知!中国是全球数字经济第一大国,也是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实现公共治理转型的弄潮儿,更是数字时代主动拥抱数字技术开展全领域系统性改革的先行者。相较于其他国家和地区,中国较早地遇到了数字时代的新挑战、新机遇。如“互联网+”等新兴经济形态是市场在新技术条件下的自发探索,它能够激发市场潜力,也容易引发公共风险。在缺乏规制的情况下,这些新经济行业中出现了包括行业垄断、金融风险等诸多问题,亟须政府介入。

如数字技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运用,的确在短期内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更好地提供了如治安、矛盾纠纷迅速调解等基础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但也遇到了政府权力对私人空间的不恰当干预而带来的新矛盾等。这些问题和挑战进一步激发了先行地区的探索精神。浙江省刚刚提出“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努力打造‘重要窗口’重大标志性成果”的新目标,其中系统提出推进数字化改革的五个重点领域,包括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法治等。上海在今年1月提出的城市数字化转型方案中,同样提出了经济、生活和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的新目标。

我们可以预期,来自先发地区的先行先试,将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制度经验,并将引领全球数字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