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公共管理英才班学生培养质量,落实知识、能力、素质、人格俱佳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发教﹝2002﹞46号)和《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荣誉证书授予实施细则》(浙大竺发〔2018〕7号)的精神,以及《竺可桢学院公共管理英才班学生分流和再次选拔办法》的规定,拟通过学业成绩和能力考核,将综合排名在班级后15%的学生分流至公共管理学院常规专业。同时,在2021级学生中遴选具备领导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进入该班学习。
1.实施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评价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
2.分流考核对象
(1)大一必修课程平均绩点在后30%的学生;
(2)大一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的学生;
(3)大一学年取得学分数少于40的学生;
(4)有严重违法违纪或思想品德问题的学生。
3.再次选拔报名条件(应同时满足)
(1)对公共管理具有浓厚兴趣,并立志成为相关领域的未来领导者;
(2)目前主修专业为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或农林经济管理。
(3)主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9;
(4)第一学年有效总学分不低于40;
(5)已修读微积分Ⅰ(甲或H)和微积分Ⅱ(甲或H),并取得学分;
(6)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发展潜力大。
此次再次选拔的名额较多,有志于申请的学生,请填写公共管理英才班申请表,并在9月14日下午5点之前,发给吴金群老师:wujinqun@sina.com。
4.考核形式
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面试组,对学业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思想志向、领导潜质、管理沟通、个性心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力、素质及人格进行综合评估。
5.面试时间
开学第一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备注:被分流的学生若达到竺可桢学院荣誉证书评估标准,仍可向竺可桢学院提出获得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荣誉证书的申请,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授予荣誉证书。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9月8日